海南州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
来源: 日期:2018-04-03 10:18:00 字体大小:小 大
南财监字〔2018〕113号
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,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、保障财税政策执行、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,根据省财政厅《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》青财监字〔2018〕195号文的要求,州财政局决定组织全州财政部门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检查时间和范围
(一)检查时间。此次会计监督检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,至6月底前结束,7月份为检查情况处理及总结阶段。
(二)检查范围。此次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范围是:行政事业单位、代理记账机构和国有企业等。
二、检查内容
(一) 重点开展行业会计监督检查。
1、行政事业单位。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、预算执行以及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。结合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,积极探索对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方式。
(1)细化预算编制方面。一是按照综合预算要求,各项收入是否完整列入部门预算。二是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是否按文件规定执行。三是是否通过委托形式转嫁应承担的工作职责,以委托事项形式转移财政资金,逃避监管,或以虚高价格变相补助下属单位行为。四是基本支出、项目支出规范编制性,是否存在重复申报项目(含子项目)或虚报项目内容。
(2)严格预算执行方面。一是各单位依法取得的非税收入,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。二是是否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,严禁无预算、超预算执行。严禁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、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、项目与项目之间随意调整、相互挤占。三是预算调整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。四是是否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,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,用款计划以及规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支付资金。五是是否执行政府采购制度,严格按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开展采购活动,不得以特殊用途为由超出预算标准采购或规避批量集中采购。六是是否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,严格落实公务卡强制性结算目录制度,预算单位公务支出刷卡消费金额不得低于本单位公务支出的20%的规定。七是加强部门决算工作。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决算,做到账证相符、账实相符、账表相符、表表相符,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八是认真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。各单位作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,应按照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履行好预决算公开的责任和任务,确保预决算公开及时、内容真实、形式规范。
(3)会计信息质量及内部控制建设方面。一是建立往来款项定期清理机制,严禁长期挂账,严禁通过往来科目核算收支。二是依法设置资产管理账簿,按照规定及时登记入账,做到账实相符,严禁账外资产管理。三是认真执行《会计法》、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等法规制度,严禁私设“小金库”,严禁违规设置会计账簿,严禁大额提现,严格对账制度,严禁使用不合规的原始凭证进行开支,及时纠正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行为。四是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。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,不得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、超标准食宿、超标准接待、超标准开会培训。五是推进内控建设。完善内控制度体系、有效落实各项内控制度、推进内控信息化工作、促进建立健全内控制度。
2、代理记账机构。重点关注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和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。
3、国有企业。重点检查企业会计信息是否真实、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。
三、列入2017年州本级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
1 |
州政府办公室 |
2 |
州政协 |
3 |
州移民安置局 |
4 |
州价格监督检查局 |
5 |
州三江源办公室 |
6 |
州统计局 |
7 |
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|
8 |
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|
9 |
州委办公室 |
10 |
州团委 |
11 |
州文联 |
12 |
州工商联 |
13 |
州妇联 |
14 |
州民政局 |
15 |
州儿童福利院 |
16 |
州档案局 |
17 |
州接待办 |
18 |
州工人俱乐部 |
19 |
州第二民族高中 |
20 |
贵德高级中学 |
21 |
州职校 |
22 |
州医院 |
23 |
州藏医院 |
24 |
州妇幼保健站 |
25 |
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|
26 |
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|
27 |
州卫生监督所 |
28 |
州食品药品接待管理局 |
29 |
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|
30 |
州农牧局 |
31 |
州残联 |
32 |
州发改委 |
四、其他事项
检查期间,欢迎社会各界提供被检查单位涉及财政违法、违规行为的线索,并对会计监督检查组开展工作情况和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。
监督电话:0974-8511758